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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堡镇丁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3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苏教财〔2020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海安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课后服务,是丰富学生课后生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又个性发展的重要途径,是疏堵并举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孩子难的重要举措,是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民生实事。学校以满足人民群众教育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为着力点,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落脚点,利用有效时间和空间,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提高教育服务水平,提高全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人文、艺术和科学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农村小学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服务。学校及时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坚持自愿选择。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必须以家长自愿申请、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三)坚持个性发展。学校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四)坚持安全第一。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行一把手校长负责制,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工作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同时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五)坚持公益导向。课后服务是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所提供的公益性、非普惠性的服务活动。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相关人员给予适当补贴,经费来源由财政补助和向学生家长合理收费两部分组成,不得营利。

三、服务安排

(一)服务对象

主要为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小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来李堡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的群体。

(二)服务时间

由于周一进行教职工政治学习,课后服务的时间安排在周二至周五放学后,每天延时服务2课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迟于1800

(三)服务内容

1.作业辅导类。安排学生在指定教室自主完成作业,教师对学生作业进行个别答疑与辅导。

2.兴趣培养类。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兴趣小组、社团活动、拓展训练、社会实践活动等,培养学生的才艺和特长。

3.学科提优类。针对学生的学科特长进行一定的辅导,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

(四)组织方式

课后服务的实施一般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学校统一编排班级,统一管理,中途一般不再接受补报、变更。

四、管理要求

(一)教学管理

1.学期初学校教导处认真组织服务教师做好作业辅导质量提升、学科提优及兴趣社团课程的开发,学期中适时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学期末进行服务质量的总结和考核。

2.服务教师要认真准备服务内容,积极关注每个学生,要精心研制学生学习单,让知识项目化、学习操作化、活动情趣化,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校长、教导主任等管理人员每天要进行走班式听课,跟踪了解教师的辅导质量并形成记录。

4.学校定期随机联系家长(每周至少联系10名家长),及时了解家长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

(二)安全管理

学校在落实课后服务过程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要强化“考勤、监管、接领”等环节,安排兼职校医值班,确保学生安全,学校财产、资产安全,确保校园和谐安全稳定。

(三)服务费管理

1.严格按照《海安市发展改革委 教育体育局 财政局 关于明确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海发改〔2020108号)公布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250元)收取服务费,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

2.学校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网站、校园校务公开栏、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属服务性收费,票据使用须按相关规定执行,收支单独核算。严禁将服务性收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

3.对课后服务费统一实行归口使用管理,由李堡镇教管办根据服务人员性质、参与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进行量化考核计算服务人员取酬、行政管理、水电费等各项费用,报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进行审核,市教育体育局财务科再对量化考核结果进行验核并按照财务规定结算。

(四)考核管理

1.学校在学期末根据课后服务的各项常规检查、学生活动记录、学生发展质量等进行教师考核,考核内容为工作纪律与安全、常规管理、服务成果、综合评价四部分,占比分别为:20%40%20%20%,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名师评选、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2.考核合格、优秀按《服务费管理办法》发放服务费;如有责任违纪事件、安全责任事故,考核不合格,视情况扣减服务费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理,考核优秀的服务老师给予一定奖励。

3.将学生参与率(每班学生参与率需达50%以上、家长满意率纳入对各班主任及服务老师的绩效考核。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在李堡镇教管办的直接领导下,学校成立课后服务管理办公室,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和各班级班主任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的统筹规划、业务指导、交通安全、经费保障和督查考核等工作,特别是课后服务工作全面推开后极有可能带来一些信访及不稳定因素,各部门要通力配合,各司其职,确保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二)争取社会支持。课后服务工作在动员本校教师积极参与课后服务的基础上,可邀请学校家长委员会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可结合学校社团建设,广泛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课后学生社团活动的辅导与服务工作。鼓励社会各界向学校捐赠社团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等。

(三)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或考试,学校不得借课后服务名义向学生推荐、兜售学习材料。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各类人员,学校要严格把关并加强管理,并及时报海安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进行备案。同时,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障我校课后服务质量和学生安全,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学常规督导范围和教职工绩效考评体系,在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中探索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真正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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