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所小学家长学员考核制度
1.学员须准时参加家长学校组织的授课(讲座)或亲子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开。
2.学员因病、因事不能按要求上课或参加活动,要向班主任请假。
3.各班要建立考勤簿,每次上课或活动要签到,班主任要如实记录学员事、病假及迟到、早退情况。
4.学员上课期间不得闲聊,做好记录。举止端庄,语言文明,酒后不进课堂,不在教室内吸烟,不接打手机,不随意走动。
5.对考试或考查成绩不合格的学员,家长学校要组织个别培训,直到考试合格。
6.根据以上条款,家长学校每年对学员进行考核,评选优秀学员,并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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