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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少年宫外聘教师暂行规定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2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乡村少年宫是少年儿童的校内辅助教育机构,培养少年儿童年对文学、艺术、科技和体育的兴趣爱好,促使他们全面发展是我们主要任务之一。根据乡村少年宫开展活动的总体规划,除本校教师任课外,不足的教师可以外聘,为了做好管理工作,特制定下列规定:

1.被聘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2.被聘教师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必须严格遵守乡村少年宫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做到提前10 分钟做准备,按时上、下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必须提前到与服务学校联系,以便安排。

4.上课必须精心指导学生,保持课堂整洁,注意爱护教学用品和公共设备。

5.被聘用教师的工资按规定标准发给,如有迟到、早退或停课者必须扣除。

6.被聘教师与本宫教师要团结合作,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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