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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堡镇丁所小学贯彻落实“五严”规定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1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推进会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工作,着力健全和完善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我校贯彻落实“五严”规定实施方案

     一、学习讨论,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五严”规定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

     中小学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中小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和身心健康发展,关系到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违背了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是一种狭隘教育观念的反映。这种忽视全体学生、全民族和全社会长远的根本利益的行为,如不根本改变,势必影响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健康成长,影响我国亿万劳动者素质和整个中华民族素质的全面提高。《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已成为推行素质教育中刻不容缓的问题,要切实认真加以解决。”对此,全校教师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深刻地认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突出重点,明确要求,进一步明确“五严”规定。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提出要着力解决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重申了“五严”规定:

一是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今后,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地区、学校及个人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县(市、区)、学校、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地区、学校、学生的高考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考状元”。

      二是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要坚持“健康第一”思想,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和家庭作业总量。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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