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廉政文化建设 组织协调工作负总责,并明确分工一名校级领导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政文化工作。
二、组织协调工作内容
1.负责纪检监察的同志协调落实上级关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部署,制定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2.根据工作计划,按照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制定落实措施并严格考核。
3.协调本校违纪事件的查处工作。
4.协调本校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奖惩,掌握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三、组织协调工作程序。
1.纪检监察负责同志对需要进行组织协调的事项提出意见,然后集体研究,按研究意见进行协调 。
2.召开相关会议,对协调意见进行研究,明确工作要求,并负责督促落实。
3.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4.及时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汇总,向党支部报告,确保组织协调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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